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兹定于2004年6月18日14时整,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多功能厅公开招标出让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地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宗招标地块情况:凉水河以西X10地块部分,X11部分,X16部分
(1)用地范围:凉水河以西X10地块部分,X11部分,X16部分
(2)用地性质:居住配套设施用地。
(3)主要规划指标:
土地出让面积:75600平方米(准确面积以订桩为准)
建筑密度:不超过30%
绿化率:大于25%
容积率:X10地块部分为0.6-0.7,其余为1.0-1.3,局部不超过1.5
建筑高度:12米-18米
(4)城市设计要求:该地块为城市二类居住用地,具体建设内容首先应满足南部新区居住小区的各项配套要求,如建设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储蓄所,超市,菜市场、体育设施等。
第二宗招标地块情况:招标地块号50C1-2(C37)
(1)用地范围:位于50#街区,东至50号支路,南至锦绣街,西至荣华南路,北至C36地块。
(2)用地性质:公建用地(不得兼容公寓)。
(3)主要规划指标:
土地出让面积:13088平方米(准确面积以订桩为准)
建筑密度:35%
绿化率:不得小于30%
容积率:不大于3.0
建筑高度:局部高度50-60米,群房高度不得超过32米。
二、投标人的范围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投,也可以联合竞投。中标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投标报名时间为2004年5月20日至6月1日下午4时整。投标时间为2004年6月18日上午9时-11时整,当日14时公开开标。
四、本次招标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文件。有关招标文件资料可于2004年5月20日至6月1日期间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索取。